2006年8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图片库:网上叫卖他人摄影作品判赔
吴艳燕 周凯

  据《中国青年报》  因擅自在网站上发布和出售他人摄影作品,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(即中国图片库)被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郑云峰告上法庭。近日,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,判令中国图片库向原告赔偿人民币7.7万元。
  郑云峰曾是中国摄影传媒大奖得主,由其担任摄影的《永远的三峡》一书在2003年获得第六届国家图书奖。2004年4月,郑云峰发现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未经其本人许可,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了由其拍摄的包括两幅三峡景色作品在内的4幅照片,并在网上公开销售。于是,郑云峰向法院提起诉讼,同时提交涉案作品底片和样片等证据材料。
  对于原告所诉,被告辩驳认为网站图片与底片中部分景物不完全相同。
  上海市二中院在审理后认为,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底片与证据保全的图片内容基本一致,由此确认原告是涉案4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。法院认定,被告在其网站上发布涉案摄影作品未得到原告许可,侵犯了原告对该摄影作品享有的署名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并作出以上判决。